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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强制报告,保护未成年人!

发布时间: 2023-12-18 来源: dafa888bet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的成长与权益越来越受关注。然而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往往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

  2020年5月,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制度被2021年6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已上升为法律规定。

    

  1.什么是强制报告?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2.哪些情形需要报告?

    

  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

  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3.谁来报告?

    

  《意见》明确,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报告的义务。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居家

  居(村)民委员会

  教育

  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

  就医

  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

  特殊场所

  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外出

  旅馆、酒店等

    

  4.如何报告?

    

  报告主体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遇到符合强制报告要求的情形时,应当保持高度关注,按照工作规定由本人或单位指定部门向公安机关报案。除实施规定的医疗行为外,还应当按照医疗业务流程详细询问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时间、原因、过程、方式等内容,根据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的有关要求予以记录,并保存相关病历资料。

  注意:

  相关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于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通过互联网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私自传播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5.不报告有什么后果?

    

  应报告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意见》第十六条: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公职人员忽视强制报告工作,由监察委员会进行问责。

  《意见》第十七条:对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根据其情节、后果等情况,监察委员会应当依法对相关单位和失职失责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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